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市住建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
二、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报至市住建局,逾期不予受理。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地址:焦作市站前路88号建设大厦303室
电话:0391-3550028 邮箱: jzfdcsck@163.com
附件:
2025年第二批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查意见汇总表.doc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