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机制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省厅关于实施“评定分离”的通知(豫建市【2025】146号).pdf
2025年8月19日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01号